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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北四省区合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2/5/2 16:06:00 来源:未知 浏览:()

  2010年4月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首届联席会议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东北四省区本着积极参与、平等协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开放透明、资源共享,灵活多样、务实渐进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联席会议通过的《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框架方案》、《东北四省区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旅游等14个合作框架协议,开创了东北四省区合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推动重要规划的衔接工作

  着眼于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四省区共同组织编制、修订了一批专项规划。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东北四省区共同组织编制的《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于去年3月正式出台;共同完成的《东北地区四省(区)区域流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自动站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和《东北地区四省(区)区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自动站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已经提交给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了辽河、松花江、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审查工作,其中,辽宁与吉林省共同开展的《浑江流域规划》已完成规划大纲和野外查勘等工作,辽宁与内蒙古共同开展的《老虎山河治理规划》已完成编报审批工作;吉林与辽宁省共同编制完成了《鸭绿江经济合作先行区“十二五”发展规划》,东北东部13个市(州)目前正在开展《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

  二、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

  为了完善东北四省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年来重点推动了以下工作。在公路建设方面,召开了东北四省区交通部门研讨会,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国道网规划调整方案,完成了东北四省区公路网布局方案的调整工作,目前,国家已基本同意规划调整方案。一批省际运输通道建设相继投入运营和开工建设,朝阳至赤峰、抚顺至梅河口、通化至抚顺吉林省内段、大庆至广州的吉林和黑龙江境内段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辽宁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就绥中至凌源高速公路项目的接线方案、技术标准等事宜进行了初步商定。在铁路建设方面,在铁道部的大力支持下,跨省区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赤峰至京沈客专和通辽至京沈客专连接线、赤峰至绥中港铁路完成了预可研审查。中蒙国际铁路大通道、东北东部铁路通道贯通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港口建设方面,大窑湾北岸开发工程、仙人岛30万吨级航道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盘锦港荣兴港区起步工程进行了试投产,锦州港龙栖湾港区和葫芦岛绥中石河港开工建设,丹东海洋红港区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内蒙古在绥中建设港口码头、临港产业园区合作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在“陆港”建设方面,长春内陆港一期工程竣工,丹东港在牡丹江的陆港即将投入使用,营口港在长春市的保税港区开工建设,通化陆港已开工建设,丹东港与阿尔山市签署陆港建设协议,佳木斯、鹤岗市、同江市、富锦市的陆港项目正在筹建中。在航空领域方面,一批区域间航班相继开通,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四大机场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统筹规划区内机场布局、航线网络、人才培养、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四省区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一年来,四省区通力协作,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在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方面,辽宁结合全省造林绿化工程,重点安排沙区年度治理项目,去年完成人工造林47.5万亩,封山育林42.5万亩,草原沙化治理1万亩;内蒙古自治区完成人工造林246.9万亩、封育148万亩,禁牧休牧460万亩。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召开了东北四省区护林防火联防会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座谈会,在东北四省区交界地区护林防火、林区治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建立了联防联动、信息资源共享、防治经验及器材交流等机制,明确了四省区间互通林业有害生物信息、预警预报及联防联治等合作机制。在跨省区水土生态治理上,辽宁与吉林联合开展了东辽河流域水质监测工作,合作开展了大伙房水库及其输水工程上游水源地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前期工作。同时,辽宁与内蒙古共同研究了机动车尾气控制技术和定期检测、淘汰旧车的管理办法。

  四、积极推动能源领域的合作

  统筹区域内的能源配置,合作开发区域资源,为四省区共同发展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一是优化区域内电力资源配置。±500千伏呼辽直流输电工程去年9月份投入运营,辽宁省受电通道增加至4个,全省电网整体受电能力提高150万千瓦,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去年辽宁从黑龙江、吉林净受入电量240亿千瓦时,从内蒙净受入电量222亿千瓦时。黑龙江宝清—哈尔滨—吉林—辽宁本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二是积极开展煤炭调运合作。吉林省与黑龙江龙煤集团、内蒙古霍煤集团建立了不定期的沟通协调机制,分别与沈阳铁路局建立了重点物资月衔接例会制度、与哈尔滨铁路局建立了煤炭运输定期会商机制,保证了重点电厂和重点企业煤炭供应。去年,辽宁从黑龙江调入煤炭2500万吨、从吉林调入100万吨、从内蒙调入4000万吨,极大地缓解辽宁的能源缺口问题。三是合作开发重点能源项目。阜矿集团在内蒙古白音华年产500万吨露天煤矿项目竣工验收并投产。沈阳煤业集团在黑龙江完成了3个煤矿并购工作,年产能在600万吨左右。白音华金山电厂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完成试运行。由吉煤集团和吉林康乃尔化学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内蒙古吉煤矿业有限公司在通辽完成注册,并取得两个煤矿采矿权。

  五、积极推动经济领域的合作

  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不断提升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去年以来我们继续加强以下几方面合作。一是联合开展农业科技攻关。四省区农业部门密切联系,依托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力量,在农作物良种选育、畜牧良种繁育、土壤改良、种子管理等方面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国家重大课题研究。二是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休闲联合体。共同建设旅游信息传播平台,《游客网》日均访问量接近40余万人次,联合举办蒸汽机车旅游节,相互推介旅游节庆活动,区域内的旅游网络相互对接、信息共享、客源互送。朝阳市与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阜新市、锦州市等十个城市形成了“九市一盟”区域合作模式,着重加强文化旅游方面的交流,努力建设我国北方自然景观多样、人文资源丰富、民族特色鲜明的旅游胜地。东北东部13个市(州)互签旅游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东北东游线”特色旅游品牌。三是积极打造高端会展品牌。四省区经济合作部门相互支持、积极参与沈阳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大连软交会、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呼和浩特民族商品交易会、哈尔滨国际经贸洽谈会等综合国际博览会。同时面向四省区,相继举办了农资交易会、肥料交易会和种子交易会,搭建展示农资行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交流平台。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合作。鼓励和引导区域内地方金融机构跨省区经营与合作,哈尔滨银行先后在大连、沈阳开设分行,吉林银行在大连开设分行,去年三家分行在辽宁新增贷款109.1亿元。锦州银行在哈尔滨设立分行,营口银行哈尔滨分行已经获批筹建;建立健全非上市非公开发行股份集中登记托管平台,成立了沈阳、大连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共托管企业255家,登记股权126.4亿股;全力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加快发展,积极开展石油、煤炭、铁矿石、生猪、化肥等具有四省区特色优势品种的研究及开发,争取上市新品种,焦炭期货处于证监会审批流程中,有望于近期上市;积极研究探索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合作的途径、方式和机制,加强四省区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沟通交流,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产权交易市场合作取得新进展,正式签署了《东北四省区产权交易机构合作协议》;积极推进东北四省区信用合作,签订了《东北四省(区)区域信用合作框架协议》,去年共同评选出区域内诚信示范企业100家。

  六、积极推动社会领域的合作

  充分利用区域内教育、卫生资源,扩大社会领域合作范围,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积极推动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去年辽宁省扩大了对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的跨省招生计划规模,围绕相关重点学科,举办博士生论坛2个、研究生学术会议11个,资助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课题项目45项。召开了四省区卫生工作协作会,健全疾病预防与控制信息的互通、联防的合作机制,共同探索基层卫生机构人才培养新模式,积极推动中医、蒙医药的发展。

  同时,召开了东北地区首届警务协作联席会议,通过了《东北地区(蒙辽吉黑)警务协作机制》,签署了四省区警务协作协议,在公安部的领导下,协作区各成员单位精心组织、有效对接、强力推进,区域警务协作各项机制不断深化完善并实现顺畅高效运转,以“常态、共享、联动、共赢”为特征的整体协作效能日趋显现。

  七、积极推动东北东部区域的合作

  组建成立了东北东部(12+1)区域合作秘书处,制定了《区域合作联席会议章程》、秘书处议事规则和部门衔接落实制度,落实了各市(州)负责区域合作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目前,秘书处已经开始高效运转,为深入推进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提供了崭新载体和日常工作平台。召开了第二届东北东部(12+1)市(州)区域合作圆桌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的倡议书》和《东北东部(12+1)区域经济优惠政策》,明确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的重点事项和政策保障。开通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网,启动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媒体联动宣传,为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机制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信息沟通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