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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伊春市“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5/2 15:34:00 来源: 浏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加快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更加注重产业项目建设,加速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解决林区资源性、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矛盾,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目标,促进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生态保护,加强和完善生态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严管林”方针,着力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成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速经济转型步伐。依托资源优势与地域特色,采取超常规措施,放大产业发展亮点,延长产业链条,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速向生态优良、产业发达的“双优势”转变。
  ??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和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步伐。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坚持对内与对外开放并举;“南联”与“北开”并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推进科教振兴,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配置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民生。千方百计解决好民生问题,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协调进步。
三、主要目标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10亿元,年均增长15%,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实现更快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180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9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
  ??经济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利税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群体,实现接续替代产业的置换。到2015年,林业总产值实现18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22∶48.8∶29.2。
  ??生态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林木年生长量由845万立方米增加到950万立方米。森林总蓄积量由2.5亿立方米增加到2.8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稳定在83.4%,森林碳储量达到4.1亿吨。资源消耗有效降低,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5%。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林业职工收入偏低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182元,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830元,年均增长12%。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国民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住房、交通、文化和环境等条件有较大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度提升,进出口总额、国际交流合作明显提高。
四、区域发展定位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我市区域经济、资源和社会的发展优势,努力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产业示范区、国际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国家碳权交易试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