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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章程
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2/5/2 15:15:00 来源:未知 浏览:()

  实施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战略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市(州)的共同努力下,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精神,连线东北三省四个国家战略(经济区、先导区),配合各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参加东北东部(12+1)区域合作第二届联席会议的全体同志,围绕“拓展区域合作、推进共同发展、科学规划、务实推进”的主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讨和交流,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合作事项形成如下倡议。

  一、共同编制发展规划。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行编制《东北东部经济带“鸭绿江经济合作先行区”总体规划》,逐步拓展编制《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将推进东北东部区域合作项目纳入各市(州)“十二五”规划之中,作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各市(州)之间可相互交流本地区“十二五”规划中有关东北东部区域合作项目的规划情况,便于相互对接,实现融通。

  二、加快推进“陆港”、“飞地”建设。以东北东部经济带“鸭绿江经济合作先行区”为纽带,大力推动建设“陆港”一体化,并逐步向东北东部腹地延伸,力争明年部分“陆港”投入运营。

  三、活跃旅游和文化交流。成立区域旅游发展联盟,实行区域旅游一体化管理,推行一网通(通讯)、一卡通(车辆)、一导通(导游)和一票通(景区),建立东北东部地区无障碍旅游区。加强各市(州)文化体育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组织策划富有浓郁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艺演出、体育赛事,营造浓厚的区域文化氛围。

  四、推进商贸、物流等领域务实合作。积极筹备建立东北东部土特产品集散中心。建立东北东部物流中心园区,构建以粮食、矿产、钢材、煤炭等物资为重点的东北东部物流网络体系。加强会展业的联合发展,共同打造东北东部区域性国际化会展品牌。推进区域内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探索更加便捷的通关措施,推进区域内边境口岸的合作。

  五、合作建设区域信息平台。建立区域内农业、工业、商贸、旅游、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生态、产权等信息网,实现区域内各种网络资源的连接和信息共享。

  六、搭建区域合作金融平台。区域内可互设银行分支机构,互设担保分支机构,互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鼓励各地上市公司优先在区域内采取并购、收购等形式,支持区域内企业发展。

  七、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在区域媒体中建立互联互通的传输系统和合作交流机制,利用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区域合作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东北东部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宣传各市(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重点发展项目等,增进各市(州)人民之间的了解和沟通。适时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对东北东部区域开发开放发展情况进行整体推介。

  八、完善合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发挥东北东部地区市(州)长联席会秘书处的作用,推动建立区域高层领导人定期会晤制度。积极促进城市间社会团体、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和广大市民的交流与沟通,建立广泛的合作渠道。深化各市(州)之间行业、产业合作与交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旅游、物流、金融、交通等行业的研讨会、对接会、恳谈会,实现政府部门或行业、产业的对接。东北东部各市(州)要建立区域合作专门机构,明确机构规格(有条件的市州可配置在县处级),配备专职人员,固定办公场所,保证办公经费,确保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各项事宜落到实处。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秘书处要发挥好协调、调度、指导作用,为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服好务。

  本倡议由各市(州)政府和东北东部区域合作联席会议秘书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东北东部(12+1)区域合作第二届圆桌会议

  二O一O年九月 于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