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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与伊春共同签署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5/12/24 10:17:00 来源:未知 浏览:()

 8 4 日至 5 丹东市长石坚率考察团赴黑龙江 省伊春市代表丹东市政府与伊春市政府签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按照协议,丹东与伊春两市将本着友好合作、共同 发展、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平等友好、互 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横向联系,相互提供便利和优惠条 件,推动双方的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建立合作关系,重 点在森林资源开发、木材精深加工、商贸物流、森林食 品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 作。双方共同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鼓励和支持两市企 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及贸易合作,为企业提供有 利发展平台,并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给予扶持。 两市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及市场信息的共享机制,为相互 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座谈会上,市长石坚全面介绍了丹东的发展优势、 机遇和两市合作的空间、潜力。他说,丹东作为中国海 岸线的北端起点,是一座以工业、商贸、港口、物流、 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拥有边境口岸、机场、高铁、 高速公路、河港、海港等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丹东港现已成为亿吨大港和东北东部地区出海大通道,位列辽 宁省第三大港。同时,丹东也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 家园林城市。丹东的旅游产品开发、食品精深加工、豆 类加工、木材加工等产业与伊春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希望两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实 现优势互补,促进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丹东市政府将全 力为两市企业合作搭建平台,促进共赢,推动区域合作 开花、结果,成为东北东部城市合作的典范。

伊春市市长李坤代表伊春市委、市政府对丹东考察 团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丹东作为海港城市、开放前沿, 有很多值得伊春学习的经验。2003 年,国务院出台振兴 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丹东率先提出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构想。2012 年,伊春与丹东结成友好城市,几年来两 地之间沟通频繁、合作紧密,在友好城市框架下互相支 持帮助,在蓝莓产业、旅游产业和木材加工业等领域进 行了实质性合作。希望两市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深化 合作,实现多角度、全方位、互利性的合作共赢。

在伊春期间,石坚一行还考察了乌马河区林业局。 乌马河林业局与辽宁日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港集 团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近年来,东北东部 14 ( ) 加强对口衔接互动, 建立完善了合作机制,启动了《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 划》编制工作,建立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信息平台,并 组织东北东部城市开展系列大型宣传活动,加快推进“陆 港”、“飞地”建设,深化区域合作。 目前,《东北东 部经济带发展规划》作为东北振兴新十年规划体系的一 部分,已经进入国发〔201428 号文件《关于近期支持 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的意见》中,正在纳入 2015 年的国家专项规划。                                                

刘泽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