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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秘书处秘书长于怀乐在《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项目验收暨第六届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圆桌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25 16:27:00 来源: 浏览:()


        根据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圆桌会议的章程和秘书处的工作规则,秘书处应该在会议上向大家报告第五届圆桌会议以来工作的落实情况。由于第五届圆桌会议落实的任务就是加快推进《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尽快审定上报,因此这个《规划》编制的说明也作为秘书处一年来的工作一并报告。


       2013 年第五届圆桌会议以后,秘书处的工作根据圆桌会议确定的原则和各市(州、委)对《规划》初稿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协调《规划》课题编制组对《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并将修改过的《规划》稿于2014 年2 月发各市( 州、委) 进一步征求意见。期间,课题组将《规划》编制修改呈报,向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汇报。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2014 年5 月,将《规划》修改稿再次发各市( 州、委) 征求意见。2014 年6 月,秘书处专程向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周建平司长汇报《规划》编制和修改情况, 听取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2014 年7 月, 秘书处和规划司在国家行政学院共同组织召开了有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领导,辽、吉、黑三省发改委领导,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各方面有关区域规划的专家学者和区域合作各市(州)领导参加的研讨会,共谋对《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进行评审论证。周建平司长亲自到会,并对《规划》的编制修改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与会的专家学者还围绕《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的蓝本、战略地位、规划原则、实施方式等提出有见解的建议和意见。其后又将《规划》修改稿再次发给各市(州)确认。2014 年11 月,组成了由中国工程院李京文院士为主席、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肖金成所长为执行主席的《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进行审定,并作出了评审意见。

        在向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决定召开组织会议。一方面,对《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项目编制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给予验收;另一方面,召开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第六届圆桌会议,共商如何推进《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的意见》。


        回顾两年来的《规划》编制工作,全程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的正确指导和全力支持。周建平司长和王任飞处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四次听取《规划》编制进程和秘书处的工作汇报。亲自参加《规划》编制研讨会,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重要指导意见。三省发改委和振兴办的领导也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积极的关注,提出很多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区域合作各市(州)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规划》编制的修改工作高度重视。各市(州)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组织修改,亲自审定修改意见。通化市乔恒市长将《规划》编制课题组组长王健主任请到通化,亲自组织市政府班子全体成员和政府主要部门领导听取《规划》解读,结合通化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和经济研究中心作为课题组的单位,在王健主任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国家行政学院的科研能力和国务院宏观经济智囊的双重优势,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市(州、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前后召开了30 多次专题和专项研讨论证会议,努力使《规划》切合区域合作各市(州)的区域特点和资源条件,提高《规划》的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域合作秘书处全体同仁提议:向所有关心东北东部区域发展,对《规划》编制给以关心、付出心血、贡献智慧的各级领导、各位专家表示最衷心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