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作动态
合作动态
《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项目验收暨第六届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圆桌会议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4/12/21 14:42:00 来源:未知 浏览:()

 由国家行政学院、东北东部区域 合作秘书处共同主办的《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项目验收暨第六届东 北东部区域合作圆桌会议于 2014 年12 月 20 日在北京国家行政学院港澳 中心举行。本届会议的主题是“规划 引领发展、共绘振兴蓝图”。国家发改委、 国家行政学院, 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发改委及东 北东部 14 市( 州、 委) 的主要领导 和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商发展振兴 大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史美 兰、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爽分别 主持了项目验收会和圆桌会议。


    会上,《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 划》课题组组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健就《规划》编制工作做了汇报。《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验收评 审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京文宣读了《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专 家评审验收报告。东北东部区域合作 秘书处秘书长于怀乐向大会报告了秘 书处一年来的工作,对《东北东部经 济带发展规划》编制作简要说明,并 宣读了关于同意《东北东部经济带发 展规划》项目验收的决议。

    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司长周 建平到会并致辞。他指出,国务院国 发【2014】28 号文 件, 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国务院对东北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东北地区推进简政放权,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改革,科技创新改革,资源城市改革等都提出了有效的思路和办法。推出了一批先行先试的重大改革和举措。落实 28 号文件, 当前的重 点还是要定向精准,保持投资的平稳增长,注重投资的流向和投资的结构和效益,重点流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东北包括东北东部地区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包容发展。

    东北东部地区资源禀赋丰富,特色鲜明,市场潜力巨大,历史文化独特。近年来东北东部地区有关城市建立了 12+2 市( 州、 委) 协商合作机制,区域经济合作和协同发展初见成效。随着公路、铁路和高速公路的贯通,东北东部地区已经具备了加速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在这次会议上《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了专家的评审,为政府层面正式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奠定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础,这一规划已经纳入2015年国家级区域规划,将为东北地区加快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政策环境。

    周建平强调, 东北东部地区的14 个市( 州、 委) 要根据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部署,完善新的思路,谋划新的举措。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不断提高市场新的活力和发展新的动力,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来培育新的增长点,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来发展外向型经济。要充分发挥区域合作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协作,来统筹区域内的交流和外部建设,实施好区域经济的一体化主题。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把东北东部地区培育发展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新的增长极和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同时在区域合作方面成为整个东北乃至更大区域开展合作的样板,为其他区域提供借鉴和示范。

    出席会议的各 市( 州、 委 ) 领导围绕主题, 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发 [2014]28 号文件精神,加快落实《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共同推动东北东部经济带尽快上升为国家战略做了主题发言。

    会议确定,第七届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圆桌会议将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办,并举行了会旗交接仪式。


【延伸阅读】

    2003 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 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决定 加快建设和改造全长 1400 公里的东北东部铁路和东北东部高速公路。2005年开始,以东北东部铁路为轴线的东北东部 12 个城市,由丹东市牵头,自发开展了打造“东北东部经济带的区域合作,得到东北和内蒙古四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和国家发改委的高度重视,纳入 2012 年国家出台的《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 国发〔2014〕28 号文件中,重点提到了;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发达国家开放”问题,将《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作为东北振兴新十年规划体系一部分 , 纳入 2015 年国家专项规划。这次通过专家评审的《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 (2014—2020)》,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健为首的课题组会同东北东部 14 市(州、委 ) 历时两年多编纂完成。

刘泽程 丛春华 宋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