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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东部旅游合作达成六项共识
发布时间:2012/5/3 10:02:00 来源:未知 浏览:()

  9月9日,东北东部旅游合作论坛在丹东市召开,来自鹤岗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白山市、通化市等9个城市的旅游局领导参加了论坛。此次论坛是在《东北东部十二市(州)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召开的,主题是“合作、共赢”。

  与会者一致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牵动以及东北东部铁路即将联通的大背景下,旅游一体化是加快东北东部合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东北东部旅游合作不仅能够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而且能够联合开拓旅游市场,树立旅游整体形象,加强政府之间、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消除旅游合作项目的市场化障碍,推动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经过研讨,与会者达成如下共识:

  1、实行轮值主席制度,共同会商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实行重大事项随时通报制度,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实行一把手负责,主管局长、科长三位一体制,建立内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2、东北东部12+1城市联合策划、编排、印制东线旅游带整体统一的宣传手册。推出各自一年四季的旅游产品、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线路,诚实守信的旅行社、酒店和购物店。

  3、协调本地相关部门,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各市的旅游车辆在东北东部旅游带内通行无阻。

  4、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旅游服务接待和咨询点,给来往的自驾游旅客发放东北东部旅游带宣传资料,搭建市场和信息平台,形成一个综合的游客服务中心。

  5、丰富网站内容,在各自的旅游网站上开辟专栏用以专门介绍东北东部旅游带内其他市的旅游资源。

  6、凡在各市旅游局授权的旅行社、自驾游中心和旅游协会办理认证标志的自驾游车辆,可享受一次“一卡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