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东部(12+2)城市 旅游联盟长白山宣言
发布时期:2016/11/27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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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 若干意见》,积极 推动《东北东部经 济带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推进 东北东部区域深入务实合作,提升东 北东部沿线城市在旅游地理区位、资 源优势、产品特性和营销整合上的互 动性、互助性和互补性,共同打造和 树立中国生态旅游城市品牌,带动区 域经济一体化和绿色转型发展,促进 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本着“友 好、合作、平等、互利、共赢”的发展 原 则,经 充分 协商,决定 成 立“东北 东 部(12+2)城市 旅 游 联 盟”,并发 布如下宣言:
一、地域联动,跨界发力。进入 经济发展新常态,旅游业已成为我国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新动 力和 新引擎。东北 东 部(12+2)各市 (州、委)应充分认识、把握和引领经 济发展新常态,汇聚同道同仁,同心 同力,扬优势、拓思路、聚合力,大力 培育旅游业这一极具潜力的增长点。 要以东北东部城市旅游联盟成立为起 点,建立跨地域合作联动机制,把更 多优质资源投向旅游业,激活、加大、强化对景区的推介和旅游产业链的开 发,通 过 旅 游线 路策 划、活 动 开 展、 景区评选、旅行定制、目的地营销等 有效载体,进行集中打造,让旅游资 源 在 融合 互 动 中 实 现 最大 化和 最优 化,撬动区域增长点、激发旅游新动能。
二、激活资源,叠加效应。东北 东部区域既山水相依、人脉相承,又 资源禀赋各异,互补性较强,彼此合 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东北东部区域各 城市将以资源整合推广为核心,以开 展活动、搭建平台、经验交流为路径, 以体现效应效益和增进产业多元发展为目标,互动宣传推广、互为旅 游目 的地、互为项目生成合作提供便利, 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叠加效应,打响 品牌、增强实效。
三、打造平台,展示魅力。积极 构建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旅游联盟交流 平台,努力寻求联盟地区和城市之间 的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充分展 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 所能,努力发挥各方优势和潜力,把 旅 游 业 打造 成 联 盟城 市 之 间 沟 通交 流的桥梁,让生态旅游成为展示本地 优秀传统文化和绿色发展成果的新平 台、新载体。
四、开放包容,联手发展。东北东部城市旅游联盟之间应倡导和秉承 “平等协商,兼顾各方,大气合作,携 手共 进”的原 则,开展 不 拘 一格、无 障碍、多元化合作,自主进行点对点、 点对面、面对面的各种形式、各种层 次、各种渠道的无缝对接、个性交流 和联手定制,相互提供便利,创造条 件,欢迎和吸引国内外旅游城市积极 参与,进一步壮大联盟力量。加强与 东北旅 游推广联 盟、“一带一路”城 市旅游联盟等区域性旅游联盟的有机 对 接,实现更 大 范围、更高水 平、更 深层次的大开 放、大 交流、大旅 游、 大融合,携手推动东北东部生态旅游 走廊建设,努力把东北东部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 区合作的中心枢纽。
五、完善基础,强化服务。在东 北东部城市旅游联盟地区和城市的规 划、建设及管理中,应该充分考虑游 客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不同 需求,不断完善区域间旅游基础设施, 吸纳新兴科学技术手段,建立东北东 部区域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 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内景区景点、旅 游项目、节庆赛事等活动及航线、火车、 客运、住宿、餐饮、购物等全方位合作, 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 合作体,全力为游客提供方便、高效、 优质、安全的服务保障,努力实现联 盟城市居民与外来游客之间的和谐交 流,增强城市亲和力与吸引力。
六、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加强 东北东部城市旅游联盟成员间的旅游 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性旅游资源共 享、政策共惠、市场共拓、产品共研、 品牌 共 建、人 才互 流、客 源互 动,不 断创新完善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旅游联 盟间合作内容和方式,拓展旅游合作 的新领域,共同分享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各联盟会员城市要 互为旅 游客源地、目的地,推动多方 客源资源平台的共享与互补;要共同 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实现旅游市场 资源平台的共享;要共同致力于特色 旅游产品及服务研发,不断适应国内 外旅游市场需求;要联合组建旅游产 业投资基金,加大相关领域的投资、 合作与建设。要加强旅游人才的培养 与交流,切实提高旅游智力支撑力; 要注重旅游服务质量建设,加强经验 交流,联手打造世界知名的具有东北 特色的生态旅游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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