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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介绍

一、合作背景

  从2005年开始,丹东市牵头举办了两届“构建东北东部经济带论坛”,在加强区域合作的诸多方面取得了广泛共识。2009年9月24日,在丹东市的倡议下,以“携手合作,互利共赢”为主题的首届东北东部十二市(州)区域合作圆桌会议在丹东召开,各个城市共同签署了《东北东部十二市(州)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各市(州)本着自愿参与、政府推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开放透明、资源共享,灵活多样、务实渐进的原则,在规划、物流、工业、农业、旅游、商贸、金融、科技、环保、媒体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参与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的12个城市分别是:辽宁省(2个)丹东市、本溪市;吉林省(4个)通化市、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黑龙江省(6个)牡丹江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佳木斯市、鸡西市。12市城市数量占东北三省省辖市的三分之一;面积78.5万平方公里,占东北三省区域总面积的31.2%;人口2480.32万人,占东北三省总人口的22.8%,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400亿元,占东北三省19.3%。2009年,大连市以观察员身份加入,因此,合作模式由最初的12市(州)向12+1转变(大连市面积1.3万平方公里,人口586.4万人,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58.1亿元,占辽宁省的28.2%)。

二、推进情况

  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秘书处充分发挥协调、调度、指导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区域合作各项日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目前,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工作已经走向实质性操作的新阶段。
  一、建立了与各市(州)的工作机制,使区域合作的联系网络更加通畅根据《东北东部十二市(州)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组建并正式成立了东北东部(12+1)区域合作秘书处,落实了各市(州)负责区域合作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区域合作联席会议章程》、秘书处议事规则、部门衔接落实制度等,编制了东北东部(12+1)区域合作制度汇编及通讯录,开通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网,启动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媒体联动宣传,为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机制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信息沟通保证。
  二、提升了区域合作的推进层面,为东北东部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从而获得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政策支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域合作秘书处多次与通化、白山等东北东部城市和省发改委沟通、联系,协调东北东部经济带“鸭绿江经济合作先行区”规划编制工作,抢抓机遇,超前谋划,积极争取将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和鸭绿江经济合作先行区列入首届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议题,标志着东北东部区域合作上升到东北四省区层面进行推进研究,使东北东部区域合作得到高层领导的关注。
  三、举办了系列专题论坛交流活动,使区域合作在更广泛的领域、更深的层面为社会所接受成功举行了东北东(12+1)区域合作总部大厦奠基仪式、秘书处成立大会和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研讨会,秘书处已经开始高效运转,为深入推进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提供了崭新载体和日常工作平台。与此同时,积极协调联合体内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对口衔接,一年来先后有宣传媒体、共青团、统计、妇联、总工会、旅游、人力资源、体育、金融等部门和单位相继开展了十三市(州)区域范围内的圆桌会议、论坛等合作交流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达成了重要共识,形成了全方位参与和推动区域合作的良好势头。
  四、快速推进“陆港”建设,使区域合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为了加快实现港口与腹地互动、资源与优势共享,区域合作秘书处在丹东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协调、推进丹东港在东北东部地区的“陆港”建设,使区域合作有了突破性进展。2010年11月举行了通化丹东陆港项目奠基仪式后,积极协调推进通化市、牡丹江市、本溪市在建陆港工程建设进度。目前,通化丹东陆港项目已经完成公司注册、资金和人员配备、项目可研等开工前准备工作,进行土地整理,正式开工建设。同时,强力推进筹建中的阿尔山、佳木斯、鹤岗、同江、富锦、白城等陆港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年内开工建设做好准备。
  五、积极打造政策平台,为实质性推进区域合作奠定了政策基础根据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和“强化政府间的沟通协调以及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为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合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的要求,东北东部城市区域合作办公室(秘书处)在去年圆桌会议后,经过反复论证,起草了《东北东部(12+1)区域经济优惠政策》,并组织各市(州)区域合作副秘书长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会后,又广泛征求了各市(州)的意见,在汇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制定了《东北东部(12+1)区域经济优惠政策》,在第二届东北东部(12+1)区域合作圆桌会议上一致通过。目前,丹东、通化等市已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转发,增强了文件的落实力度。各市(州)在规划、物流、旅游、商贸、金融等诸多领域的合作正在深入推进中,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参与和推动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的良好势头。
  六、如期召开了第二届东北东部(12+1)市(州)区域合作圆桌会议,深化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内容2010年9月26日至28日召开的第二届东北东部(12+1)市(州)区域合作圆桌会议围绕“拓展区域合作、推进共同发展、科学规划、务实推进”的主题,结合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讨和交流,一致认为要把推进东北东部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各市(州)“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强沟通协作,努力把东北东部经济带打造成为东北振兴新的经济增长极。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的倡议书》和《东北东部(12+1)区域经济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东北东部区域合作的重点事项和政策保障。会议还启动了通化丹东港集团陆港项目,确定了2011年第三届东北东部(12+1)市(州)区域合作圆桌会议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承办。
  七、积极协调、推进与大连市的合作,取得实质效果2010年6月30日,丹东与大连正式签署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并在开发北黄海、建设海洋红港口、建立金融合作机制等方面有了实质性推进。特别是金融合作开始全面启动,物流合作有实质性进展。继去年大连银行丹东分行落户丹东后,今年,大连市又有两家银行机构获批在丹东市设立分行;丹东银行大连分行正式开业;总部设在大连的全国性中资寿险公司——百年人寿第15家中心支公司在丹东市开业;大连联合担保公司在丹东设立了分支机构,大连中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也即将在丹东设立分公司。2010年12月,中国内贸集装箱的龙头老大——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丹东港集团合作,启动了“丹东港——长春站”中海集装箱海铁联运,这为东北东部各市(州)打造了一条新的海铁联运物流大通道。

三、前景展望

  东北东部各市(州)山水相连、人缘相亲、经济相关、物流相通,各自具有开展区域合作的明显优势、条件和深厚的社会基础。随着东北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东北东部城市群与辽宁中部城市群、辽宁沿海城市群、哈大齐工业走廊、吉林中部城市群等四大城市群,将进一步实现交叉和融合,增强区域集聚效应,从而加速东北区域一体化进程。
(一)东北东部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将大大缩短东北东部地区至丹东港口的出海运输距离,丹东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东北东部最便捷的新出海口。

(二)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支持,地方谋求区域联合、共同发展的理念已经形成,为东北东部加强区域合作,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东北东部经济带“鸭绿江经济合作先行区”进入四省区层面推进、研究,为推动东北东部经济带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